重点人群、重点机构、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
实施“乙类乙管”措施后,重点人群、重点机构、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。
养老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,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、及时转诊、及时救治。
商超、物流、餐饮、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,做好自我健康监测,出现症状及时报告。
关于养老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防控
一是内部分区管理,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。
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,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,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。
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,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。
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,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,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。
关于商场、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
一是加强人员防护。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,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;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、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;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。
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。商超、农贸(集贸)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,每日开窗通风2一3次。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,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,及时清理垃圾。农贸(集贸)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。摊位经营者应履行“一日一清洁”等要求,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。
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。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,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。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,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、网订店送等服务。
中疾控专家: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,以下情形尤其应佩戴口罩
实施“乙类乙管”之后,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?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回应表示,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,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,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尤其在以下情形:
一是进入医院、商场超市、室内会场、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、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,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、厢式电梯时,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;
二是进入养老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;
三是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;
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;
五是医务工作者,交通运输、商场、超市、餐饮、旅游、保洁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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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柬警方合作抓获9名诈骗集团幕后组织者 查明涉案金额上亿元******
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(记者 郭超凯)记者11日从中国公安部获悉,近日,中国公安机关与柬埔寨警方积极开展警务合作,成功抓获9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幕后组织者,查明涉案金额上亿元(人民币,下同),“拔钉”行动取得重要成果。
近年来,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,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在境外搭建窝点,大肆对中国国内民众实施诈骗。2022年6月以来,中国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“拔钉”行动,严厉打击惩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。
公安机关侦查发现,多起被骗损失超过千万元案件的诈骗窝点设在柬埔寨,公安部将其幕后组织者列为“拔钉”行动缉捕对象,牵头成立专案组,组织河北、山西、福建、河南、贵州等地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。
在中柬执法合作协调办公室和驻柬使馆警务联络官的指导下,中国公安机关与柬埔寨警方通力合作,掌握了该诈骗犯罪集团的大量犯罪证据,柬埔寨警方先后将9名目标对象成功抓获,并于近日移交中方。另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自首,目前已成功到案24名犯罪嫌疑人。
据悉,自“拔钉”行动部署以来,公安部先后将490余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列为“拔钉”缉捕对象。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强化侦查研判,积极开展国际警务合作,已成功到案240余名缉捕对象,取得显著战果。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